法院离婚的程序怎么走(离婚走诉讼法律程序怎么走)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法院离婚的程序怎么,离婚走诉讼法律程序怎么走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郭向锋律师解答:
离婚的司法程序:
1.原告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法院审查原告提交的离婚文件后,决定是否立案。如果法院批准立案,原告要交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
3.法院受理案件后,通知双方等待开庭。
4.双方出庭后,法院会进行庭前调解。如果法院调解不成,确认夫妻关系破裂,判决双方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确属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郭向锋律师介绍:
姓名:郭向锋
英文名
性别:男
所属事务所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专业类型专职
资格证号A20074104251290
取得律师资格证时间2007年12月11日
执业证号:14403200910164410
取得律师执业证时间2009年04月28日
在深圳开始执业时间2009年04月28日
政治面貌群众
工作语言汉语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本站声明:该内容为地方律师司法局官网数据,于本站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