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不适用死刑聋哑人(哪些人不适用死刑执行)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哪些人不适用死刑聋哑,哪些人不适用死刑执行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李亚轩律师解答:

  以下这些人不适用死刑:
1、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
2、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3、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李亚轩律师介绍:

  姓名:李亚轩

  英文名

  性别:女

  所属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专业类型专职

  资格证号粤司律证字第2323号

  取得律师资格证时间1989年06月06日

  执业证号:14403199511177276

  取得律师执业证时间1990年03月01日

  在深圳开始执业时间1990年03月01日

  政治面貌群众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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