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不适用死刑聋哑人(哪些人不适用死刑执行)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哪些人不适用死刑聋哑,哪些人不适用死刑执行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李亚轩律师解答:
以下这些人不适用死刑:
1、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
2、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3、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李亚轩律师介绍:
姓名:李亚轩
英文名
性别:女
所属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专业类型专职
资格证号粤司律证字第2323号
取得律师资格证时间1989年06月06日
执业证号:14403199511177276
取得律师执业证时间1990年03月01日
在深圳开始执业时间1990年03月01日
政治面貌群众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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