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资公司有执行董事吗(国有独资企业必须有职工董事吗)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独资公司有执行董事,国有独资企业必须有职工董事吗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张继兵律师解答:

   国有独资企业可以不设执行董事。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适应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要求,国有独资公司应设立董事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七条国有独资公司依照本法设立董事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六条行使职权。董事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会成员中应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聘任。

  张继兵律师介绍:

  姓名:张继兵

  性别:女

  执业证号:11101201111699860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

  执业状态:执业,执业机构北京市赛思博律师事务所

  律师,执业机构信息

  事务所中文全称北京市赛思博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100007577007620律师事务所主任隋立会

  执业状态:正常办公电话010-56147655

  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通惠家园惠泽园13号楼1层1-3

  擅长领域: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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