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玲平律师解答离婚法院财产调查取证是怎样的流程(离婚法院财产调查取证是怎样的程序)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张玲平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离婚法院财产调查取证是怎样的步骤,离婚法院财产调查取证是怎样的程序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张玲平律师介绍:
基本信息性别:女,年龄:28,民族:汉族,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学历:硕士,执业机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执业类别:专职,执业状态:正常,执业证号:13101201911078234,主管机关:浦东新区司法局
该内容为地方律师司法局官网数据,于本站无关。
问题:离婚法院财产调查取证是怎样的步骤,离婚法院财产调查取证是怎样的程序
张玲平律师解答:
对于离婚财产纠纷,法院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调查取证:
1.对相应证据采取保全措施;
2.询问证人证言,并制作笔录;
3.根据原告提交的对方收入、房产、车辆、其他财产等证据,向相关部门取证核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收集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法院应当辨别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交的证明文件的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所必需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转载自网络,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联系本站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