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洪彦律师解答追债导致家人死亡犯法吗(当事人已死亡还能追债)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管洪彦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追债导致家人死亡犯法吗,当事人已死亡还能追债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管洪彦律师介绍:

  姓名:王建成

  性别:男

  律师,执业证号:13701201020295249

  首次执业时间:2010-10-11

  执业机构:山东天宇人律师事务所

  执业类别:兼职律师

  学历:博士

  政治面貌:中共预备党员

  专业:法学

  所内职务:聘用兼职律师

  该内容为地方律师司法局官网数据,于本站无关。

  问题:追债导致家人死亡犯法吗,当事人已死亡还能追债

  管洪彦律师解答:

   债务人死亡的,其债务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由继承人偿还,但遗产范围以外的债务继承人无需偿还,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无需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055-79000条款1161

   以继承人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遗产超过实际价值的部分,由继承人自愿偿还。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不承担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的责任。

   第162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受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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