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罚金不交会怎么样(判决书上的罚金不交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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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一卒律师解答:
不缴纳的后果:如果罪犯有能力缴纳但没有缴纳,法院可以强制罪犯缴纳罚金。犯罪分子由于不可抗拒的灾害等原因缴纳罚金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延期缴纳。但只要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罪犯作为被执行人有可执行财产,就随时予以追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时,应当根据犯罪情节确定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如果到期未付款,将被强制执行。罚金不能足额缴纳的,人民法院发现被执行人有可执行财产的,应当随时追缴。
因不可抗拒的灾害等原因缴纳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缓缴、减缴或者免缴。
郭一卒律师介绍:
姓名:郭一卒
性别:女
执业证号:11101201511699063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
执业状态:执业,执业机构北京仁威律师事务所
律师,执业机构信息
事务所中文全称北京仁威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10000678751203D律师事务所主任范利华
执业状态:正常办公电话68693229
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83号院东12楼308号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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