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锐律师解答虚拟货币犯罪认定数额浅析(虚拟财产 刑法)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龚锐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虚拟货币犯罪认定数额浅析,虚拟财产 刑法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龚锐律师介绍:
龚锐
律师事务所:四川法邦律师事务所
律师性别:男
执业证号:15101201510734228
律师类别: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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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虚拟货币犯罪认定数额浅析,虚拟财产 刑法
龚锐律师解答:
虚拟财产犯罪数额的认定标准是:按照官方价格或者市场价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进行量刑。在确定处罚期限时,应当按照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判处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二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或者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内判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三条:犯罪分子有本法规定的减轻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本法规定有几个量刑幅度的,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虽然罪犯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判处法定刑以下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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