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艳娟律师解答借钱有必要约定用途吗法律(借钱有必要约定用途吗法律规定)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孙艳娟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借钱有必要约定用途吗法律,借钱有必要约定用途吗法律规定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孙艳娟律师介绍:

  孙艳娟

  律师事务所:北京天铎(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性别:女

  执业证号:15101201811046146

  律师类别: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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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借钱有必要约定用途吗法律,借钱有必要约定用途吗法律规定

  孙艳娟律师解答:

   当事人有必要就借钱的目的达成一致。借款合同的内容应包括借款用途、金额、利率、期限等重要内容。且借款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可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或终止借款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归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金额、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时,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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