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梦园律师解答种类之债有哪些特定方法分别(种类之债有哪些特定方法分别)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庄梦园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种类之债有哪些特定方法分别,种类之债有哪些特定方法分别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庄梦园律师介绍:

  性别:女

  年龄:30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共青团员

  学历:本科

  执业机构:上海市汇盛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

  执业状态:注销

  执业证号:13101201311139715

  主管机关:徐汇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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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种类之债有哪些特定方法分别,种类之债有哪些特定方法分别

  庄梦园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各种债务的具体方法是:当事人可以相互抵销。债权人与债务人互负债务,一方债务到期,标的物种类、质量相同的,可以抵销。如果标的物的种类和质量不同,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抵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债务的标的物种类、质量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

   但是,根据债务的性质、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不得抵销。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另一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加条件或者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九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的种类、质量不同的,也可以协商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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