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的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规定(一般非法行医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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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秋生律师解答:
非法行医行政处罚标准:行为人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没收违法所得、药品和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没收违法所得、药品和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违反本法规定,伪造、涂改、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白秋生律师介绍: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个人简历
业务领域
》政府及企业法律顾问、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代理、刑事辩护。
专业经验
》政府法律顾问
自执业以来,先后担任德城区人民政府、庆云县人民政府、平原县人民政府及德州市审计局、德州市国土局、德州市环境保护局、德州市商务局、庆云县征收办、宁津县国土资源局、庆云县环境保护局等政府及部门的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政府重大决策的法律论证、招商引资、征收拆迁、应急处理、民生工程建设等工作,创新了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服务模式和方式。
》企业法律顾问
先后担任德州华创置业有限公司、德州星凯房地产有限公司、山东舜行置业有限公司、山东拓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康纳斯体育器材有限公司、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德州电厂、山东德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科兴空调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等企业担任法律顾问。
》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代理
自执业以来,办理各类行政复议、诉讼案件100多起,涉及政府土地征收、出让、拆迁、行政协议以及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
》刑事辩护
执业以来代理了大量刑事辩护案件,涉及职务贪腐、经济、涉毒类犯罪。
工作经历
》北京市京师(德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创始合伙人
》山东鑫大公律师事务所律师
》山东鸿正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教育背景
》山东大学法律本科
行业兼职
》德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
》德州市人事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学术成果
》论文:《刑事辩护中律师职业风险与防范》(华东六省一市律师论坛三等奖)
》论文:《浅论政府的法律风险》(山东省律协三等奖)
工作语言:
中文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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