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君喜律师解答商标注册人撤诉后如何处理申请(商标注册人撤诉后如何处理法律依据)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宋君喜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商标注册人撤诉后如何处理申请,商标注册人撤诉后如何处理法律依据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宋君喜律师介绍:

  性别:男

  年龄:37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学历:硕士

  执业机构:上海市世基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

  执业状态:注销

  执业证号:0920071109238

  主管机关:浦东新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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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商标注册人撤诉后如何处理申请,商标注册人撤诉后如何处理法律依据

  宋君喜律师解答:

   商标注册人撤回的处理方式如下:法院允许撤回的,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法院不予准许,原告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宣告判决前,原告申请撤回诉讼,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需要延期的,应当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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