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小霞律师解答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或行政诉讼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罗小霞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或行政诉讼,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还可以调解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罗小霞律师介绍:

  罗小霞

  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性别:女

  执业证号:15101201811029817

  律师类别: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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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或行政诉讼

  罗小霞律师解答:

   对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为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从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法律依据

   055-79000第7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就行政机关给予的行政处罚进行陈述和申辩;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请求赔偿。

   055-79000第9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从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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