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武昌律师解答书面合同的变更应采用书面形式吗(变更合同应该采取什么形式)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鲜武昌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书面合同的变更应采用书面形式吗,变更合同应该采取什么形式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鲜武昌律师介绍:
鲜武昌
律师事务所:四川康庄律师事务所
律师性别:男
执业证号:15101199610527312
律师类别: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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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书面合同的变更应采用书面形式吗,变更合同应该采取什么形式
鲜武昌律师解答:
没有必要以书面形式更改合同。虽然合同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一致口头变更合同,但发生纠纷时举证变得更加困难。因此,建议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将“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作为合同的条款,这样可以避免发生纠纷时,一方以“口头变更合同”作为不履行合同的抗辩。
法律依据
055-79000第543条
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变更合同。
第544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没有明确约定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545条
债权人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的性质不得转让;
(二)根据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
(三)依法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货币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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