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贵耀律师解答食品监督渎职罪(食品监管渎职罪是滥用职权犯罪吗)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冯贵耀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食品监督渎职罪,食品监管渎职罪是滥用职权犯罪吗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冯贵耀律师介绍:
冯贵耀
执业证号:16401199410968128,已执业:26年
执业机构: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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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食品监督渎职罪,食品监管渎职罪是滥用职权犯罪吗
冯贵耀律师解答:
犯食品监管渎职罪的,刑期为: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食品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应当依法定罪量刑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08条之一
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隐瞒或者谎报食品安全事件或者药品安全事件的;
(二)未按照规定查处发现的严重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的;
(三)在药品、特殊食品审批过程中,对不合格的申请准予许可的;
(四)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而不移交的;
(五)有其他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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