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配偶的遗产继承顺序(配偶是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有配偶的遗产继承顺,配偶是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李长青律师解答:

   继承顺序不是配偶优先,继承是遗嘱优先。没有遗嘱的,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同一继承顺序。《民法典》虽然把配偶放在前面,但是继承权是平等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2条:遗赠是自然人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或者其性质不能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3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7条遗产应按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李长青律师介绍:

  姓名:李长青

  性别:男

  执业证号:11101201010303878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

  执业状态:执业,执业机构北京慎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执业机构信息

  事务所中文全称北京慎衡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10000318184647K律师事务所主任江枫

  执业状态:正常办公电话010-67000007

  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石佛营东里139号院2号楼102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本站声明:该内容为地方律师司法局官网数据,于本站无关。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转载自网络,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联系本站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