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配偶的遗产继承顺序(配偶是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有配偶的遗产继承顺,配偶是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李长青律师解答:
继承顺序不是配偶优先,继承是遗嘱优先。没有遗嘱的,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同一继承顺序。《民法典》虽然把配偶放在前面,但是继承权是平等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2条:遗赠是自然人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或者其性质不能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3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7条遗产应按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李长青律师介绍:
姓名:李长青
性别:男
执业证号:11101201010303878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
执业状态:执业,执业机构北京慎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执业机构信息
事务所中文全称北京慎衡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10000318184647K律师事务所主任江枫
执业状态:正常办公电话010-67000007
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石佛营东里139号院2号楼102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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