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有哪些惩罚措施(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有哪些惩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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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伟律师解答:
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有以下惩罚:
1、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破坏交通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段伟律师介绍:
所在律所: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专业资格:11101200210970334
职务:合伙人
执业年限:15-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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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本科
毕业院校:安徽大学
所学专业: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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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团员
工作语言:中文汉语
专业领域:[非诉]常年法律顾问公司收买、兼并与重组私募股权与投资基金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矿业、能源与自然资源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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