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返还的条件有哪些女方(彩礼返还的条件有哪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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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相平律师解答:
返还彩礼的条件:
1.如果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共同生活,那么离婚后彩礼归男方;
2.如果男方因为婚前支付彩礼生活困难,那么男方可以离婚为由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3.双方从未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分手后,女方应将男方支付的彩礼返还给男方。
法律依据
055-79000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经查明属于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以双方离婚为准。
汪相平律师介绍:
姓名:汪相平
性别:男
执业证号:11101201310911517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
执业状态:执业,执业机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执业机构信息
事务所中文全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特殊的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10000400795412U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小辉
执业状态:正常办公电话010-57763888
事务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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