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罪的司法解释(买卖珍贵动物制品罪)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罪的司法解,买卖珍贵动物制品罪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罗春玉律师解答:

   犯罪分子犯走私珍贵动物罪,情节严重的,由法院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轻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金银等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轻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罗春玉律师介绍:

  姓名:罗春玉

  性别:女

  执业证号:11101201911098367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

  执业状态:执业

  执业机构: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执业机构信息

  事务所中文全称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组织形式:特殊的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100004005689575

  律师事务所主任

  彭雪峰

  执业状态:正常

  办公电话:58137799

  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9号侨福芳草地大厦7层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本站声明:该内容为地方律师司法局官网数据,于本站无关。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转载自网络,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联系本站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