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贴花(租赁承包合同为什么不贴花)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房屋租赁合同贴,租赁承包合同怎么不贴花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刘相玲律师解答:
土地租赁合同不需要贴花、不是印花税应税凭证。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是对合同、凭证、收据、账簿及权利许可证等文件征收的税种,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并由地方税务局进行征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买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刘相玲律师介绍:
刘相玲,执业证号:(15101201511393849)(信息完善中……)
性别:女,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律师职称:无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开始执业时间:2016-02-01
执业机构: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所电话:028-86625656
联系电话:13881853902电子邮箱:13881853902@163.com
擅长领域: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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