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延宁律师解答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两倍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段延宁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两倍,中途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吗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段延宁律师介绍:

  段延宁女河北新业律师事务所专职A201233010615492013年08月01日113012015111338862015年10月23日2015年10月23日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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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两倍

  段延宁律师解答:

   在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法律依据

   第87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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