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的追诉标准是什么条款(寻衅滋事罪立案追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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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阅强律师解答:

   寻衅滋事罪的追诉标准是: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随意持械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障碍或者自杀的;强行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行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行为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令或者任意损毁、侵占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寻衅滋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多次聚众实施前款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张阅强律师介绍:

  姓名张阅强性别:男,民族汉族

  出生年月1978-11-05,学历专科毕业时间2005

  学位无职称级别一级,政治面貌群众

  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证号

  B2022300000005取得时间2003

  执业证号12301200410642842取得时间2004

  执业类别专职执业年限10取得方式考试

  担任哪届哪级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党代表无

  年检注册情况

  年度考核情况

  2018称职

  2017称职

  2016称职

  2015称职

  2014称职

  办理法律援助

  案件数量无

  执业简历起止时间所在律师事务所职务,执业类别:无无无无

  执业中断说明无

  业务专长刑事辩护、保险纠纷代理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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