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工伤二次医疗费用由谁承担赔偿(工伤后离职二次手术费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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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江律师解答:

   离职后的工伤二次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承担。工伤发生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期间,工伤后的待遇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后续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支付的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治疗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职工住院治疗的伙食补助费,以及医疗机构出具并报经办机构批准的证明,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外就医所需的交通、住宿和伙食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治疗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职工住院治疗的伙食补助费,以及医疗机构出具并报经办机构批准的证明,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外就医所需的交通、住宿和伙食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李江律师介绍:

  姓名:李江

  性别:男

  执业证号:11101200910280295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

  执业状态:执业,执业机构北京培宁律师事务所

  律师,执业机构信息

  事务所中文全称北京培宁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100003179274292律师事务所主任赵嵩

  执业状态:正常办公电话13911625176

  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西路41号1号楼5层F003号

  擅长领域: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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