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产假带薪休假国家规定(怀孕在职员工休假是否带薪)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孕妇产假带薪休假国家规,怀孕在职员工休假是否带薪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秦郭瑞律师解答:

   职工带薪年休假不因女职工怀孕而不同。怀孕员工应享受的带薪年假天数只与工作年限有关。怀孕职工享受产假和产假。产假期间,视同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15天;难产的,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可以增加15天。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可以增加15天。女职工怀孕4个月内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后流产者有权享受42天产假。

  秦郭瑞律师介绍:

  姓名:秦郭瑞

  性别:男

  执业证号:11101200910736294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

  执业状态:执业,执业机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执业机构信息

  事务所中文全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特殊的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10000400000448M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丽

  执业状态:正常办公电话86-10-52682888

  事务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擅长领域:劳动法

  本站声明:该内容为地方律师司法局官网数据,于本站无关。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转载自网络,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联系本站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