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恐吓威胁罪怎么判定(短信恐吓威胁罪怎么判的)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短信恐吓威胁罪怎么判,短信恐吓威胁罪怎么判的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舒文艳律师解答:

   刑法中没有短信恐吓罪。短信威胁,情节严重的将构成寻衅滋事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通常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行为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令或者任意损毁、侵占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寻衅滋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多次聚众实施前款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舒文艳律师介绍:

  姓名:舒文艳

  英文名

  性别:女

  所属事务所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专业类型专职

  资格证号A20084313821950

  取得律师资格证时间2009年02月01日

  执业证号:14403201311017155

  取得律师执业证时间2013年02月01日

  在深圳开始执业时间2013年02月01日

  政治面貌群众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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