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恐吓威胁罪怎么判定(短信恐吓威胁罪怎么判的)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短信恐吓威胁罪怎么判,短信恐吓威胁罪怎么判的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舒文艳律师解答:
刑法中没有短信恐吓罪。短信威胁,情节严重的将构成寻衅滋事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通常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行为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令或者任意损毁、侵占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寻衅滋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多次聚众实施前款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舒文艳律师介绍:
姓名:舒文艳
英文名
性别:女
所属事务所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专业类型专职
资格证号A20084313821950
取得律师资格证时间2009年02月01日
执业证号:14403201311017155
取得律师执业证时间2013年02月01日
在深圳开始执业时间2013年02月01日
政治面貌群众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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