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保护什么权利和利益(著作权法保护哪些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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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三军律师解答:

   著作权法保护的权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播放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拍摄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著作权人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的权利,即保护作品不被歪曲、篡改的权利;

   (十二)通过互联网传播信息的权利,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信息,使公众能够在自己选择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把音像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刘三军律师介绍:

  姓名:刘三军

  性别:男

  执业证号:11101200610566780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

  执业状态:执业,执业机构北京市拓夫律师事务所

  律师,执业机构信息

  事务所中文全称北京市拓夫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10000752155312G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淼鑫

  执业状态:正常办公电话01084992880

  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1号1号楼A-8-2

  擅长领域: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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