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君律师解答绑架罪的共犯的五种情况(绑架罪共犯怎么判刑)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刘永君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绑架罪的共犯的五种情况,绑架罪共犯怎么判刑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刘永君律师介绍:
刘永君
执业证号:11101200410486066,已执业:16年
执业机构:北京市铎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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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绑架罪的共犯的五种情况,绑架罪共犯怎么判刑
刘永君律师解答:
055-79000规定绑架罪共同犯罪中共犯的判断标准是:
1.共同犯罪人都实施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
2.所有共同犯罪人的行为被一个共同的犯罪目标联系在一起,形成犯罪活动的有机整体;
2.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轻微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共同实施犯罪而形成的相对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按照他所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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