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燃燃律师解答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刑法裁量规定是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董燃燃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刑法裁量规定是,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刑法裁量规定是什么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董燃燃律师介绍:
董燃燃,执业证号:(15101201610416757)(信息完善中……)
性别:男,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律师职称:四级律师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开始执业时间:2016-11-18
执业机构: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律所电话:028-86253278
联系电话:18123358225电子邮箱:130307828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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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刑法裁量规定是
董燃燃律师解答:
犯罪嫌疑人犯徇私舞弊、少缴税款罪的,一般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徇私舞弊少缴税款罪是指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少缴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四条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纳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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