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为什么是要式合同(保证合同形式包括从合同吗)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保证合同怎么是要式合,保证合同形式包括从合同吗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聂素芳律师解答:
保证合同是一种重要的合同。合同是根据法律应当以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根据《民法典》,担保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担保条款,因此担保合同属于重要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手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字、盖章或按指印之前,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时合同成立。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当事人的约定,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如果当事人没有履行,但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担保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担保条款。第三人单方面向债权人作出书面保证,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聂素芳律师介绍:
姓名:聂素芳
性别:女
执业证号:11101200911485465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
执业状态:执业,执业机构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执业机构信息
事务所中文全称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特殊的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10000E000161274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勇辉
执业状态:正常办公电话010-57096000
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华南街5号远洋光华国际大厦C座23层
擅长领域: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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