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款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费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吴慧萍律师解答:

   劳动期限届满,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合同。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不需要补偿。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应当遵守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终止;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应当遵守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终止;

   (四)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终止;

   (五)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除外,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

   (六)依照本法第四项、第五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吴慧萍律师介绍:

  性别:女

  年龄:27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学历:本科

  执业机构: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

  执业状态:正常

  执业证号:13101201511100026

  主管机关:浦东新区司法局

  擅长领域: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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