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红涛律师解答构成犯罪无需逮捕批捕的情形具体有哪些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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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红涛律师介绍:
基本信息性别:男,年龄:36,民族:汉族,政治面貌:群众,学历:本科,执业机构: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执业类别:专职,执业状态:正常,执业证号:13101201810046453,主管机关:静安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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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构成犯罪无需逮捕批捕的情形具体有哪些种类
崔红涛律师解答:
构成犯罪,但没有必要逮捕,逮捕的情况有:
1.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
2.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逮捕条件;
3.虽然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但不能对犯罪嫌疑人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还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等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第八十一条对于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下列社会危险性发生,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诉讼法应当予以逮捕:
(一)有可能犯新罪的;
(二)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证言或者串供的;
(4)有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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