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茂宪律师解答哪些属夫妻个人财产共同(属于夫妻个人财产有哪些)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秦茂宪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哪些属夫妻个人财产共同,属于夫妻个人财产有哪些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秦茂宪律师介绍:
性别:男
年龄:40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民建会员
学历:硕士
执业机构:北京市竞天公诚事务所上海分所
执业类别:专职
执业状态:正常
执业证号:13101200610200062
主管机关:徐汇区司法局
该内容为地方律师司法局官网数据,于本站无关。
问题:哪些属夫妻个人财产共同,属于夫妻个人财产有哪些
秦茂宪律师解答:
下列财产属于丈夫或妻子的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财产;
2.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
4.甲方的特殊生活用品;
5.其他人。
法律依据
055-79000第1063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当事人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转载自网络,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联系本站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