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茂宪律师解答哪些属夫妻个人财产共同(属于夫妻个人财产有哪些)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秦茂宪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哪些属夫妻个人财产共同,属于夫妻个人财产有哪些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秦茂宪律师介绍:

  性别:男

  年龄:40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民建会员

  学历:硕士

  执业机构:北京市竞天公诚事务所上海分所

  执业类别:专职

  执业状态:正常

  执业证号:13101200610200062

  主管机关:徐汇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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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哪些属夫妻个人财产共同,属于夫妻个人财产有哪些

  秦茂宪律师解答:

   下列财产属于丈夫或妻子的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财产;

   2.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

   4.甲方的特殊生活用品;

   5.其他人。

   法律依据

   055-79000第1063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当事人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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