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工伤鉴定电话(衡水伤残鉴定中心电话)
衡水市的职工因工受伤,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要在工伤之后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可以由所在的由单位申请,单位没有申请时职工本人也可以申请。那么衡水工伤认定申请在哪办理,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衡水工伤认定申请办理的地点
衡水市桃城区南环西路12号
二、衡水工伤认定申请的办理步骤
1、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审核,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同意初审意见;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提出“不同意”的初审意见。
3、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4、送达,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三、衡水工伤认定申请办理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工伤认定办法
第五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综合以上介绍,衡水工伤认定申请,请到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在政务服务中心的办理窗口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的申请有时间限制,因此要及时提交认定申请。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