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乒律师解答离婚判决书和调解书的区别(离婚案件调解书和判决书是一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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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乒律师介绍:

  基本信息性别:女,年龄:29,民族:,政治面貌:群众,学历:,执业机构:北京天达共和(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类别:专职,执业状态:正常,执业证号:13101201311127773,主管机关:浦东新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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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离婚判决书和调解书的区别,离婚案件调解书和判决书是一样的吗

  王乒律师解答:

   离婚判决与调解的区别在于:

   1.强制性区别:离婚判决具有强制性,双方不一定完全同意;离婚调解是自愿的。

   2.驳回的后果不一样:离婚判决书不签字,法院视为送达;离婚调解书拒绝签收的,视为调解失败,法院应当重新判决。

   3.生效时间不同:一审离婚判决书送达15日后生效。调解协议签署后立即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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