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芳律师解答被俘虏有罪吗(枪杀俘虏是什么罪)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耿芳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被俘虏有罪吗,枪杀俘虏是什么罪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耿芳律师介绍:
性别:女
年龄:32
民族: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学历:硕士
执业机构:北京大成(上海)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
执业状态:正常
执业证号:13101201611568585
主管机关:浦东新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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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被俘虏有罪吗,枪杀俘虏是什么罪
耿芳律师解答:
构成虐待罪的四个要件是:
1.本罪的客体是我军的监狱管理制度。
2.客观上,本罪的特点是虐待犯人,行为恶劣。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主要是负责管理罪犯的军人,或者其他军人。
4.主观上,本罪是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四十八条虐待罪犯,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四十七条私自释放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私自释放重要囚犯,私自释放多名囚犯,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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