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生效的条件(竞业禁止协议生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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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书霞律师解答:

   竞业禁止生效的条件是:书面形式;用人单位确实拥有特定的商业秘密,且该商业秘密的范围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劳动者仅限于接触、知道或者掌握用人单位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商业秘密;用人单位必须给予劳动者合理的经济补偿;竞业禁止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竞业限制合同应当明确竞业限制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每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以及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区域和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邓书霞律师介绍:

  姓名:邓书霞

  性别:女

  律师,执业证号:13701201611920362

  首次执业时间:2016-11-24

  执业机构:山东乾慧律师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

  学历:本科

  政治面貌:共青团员

  专业:

  所内职务:聘用专职律师

  奖惩情况:

  擅长领域: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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