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罪并罚的累犯应怎样从重(数罪并罚是什么)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数罪并罚的累犯应怎样从,数罪并罚是什么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孙年华律师解答:

   数罪并罚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就是累犯: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前罪和后罪都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后一次犯罪的时间必须在前一次犯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五年之内。犯前罪和后罪时,犯罪人必须年满18周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之后五年以内,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数罪的,除死刑、无期徒刑以外,应当执行的刑期少于总刑,多于数刑中的最高刑,但是管制的期限最高不得超过三年,拘役的期限最高不得超过一年, 刑期合计不满三十五年的,有期徒刑的最高期限不超过二十年,刑期合计超过三十五年的,有期徒刑的最高期限不超过二十五年。

  孙年华律师介绍:

  姓名:孙年华

  性别:女

  律师,执业证号:13701198111663149

  首次执业时间:1981-05-01

  执业机构:山东文贤律师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

  学历:硕研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专业:法律

  所内职务:合伙人

  奖惩情况: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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