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和拘役如何并罚(拘役是不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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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红霞律师解答:
如果嫌疑人有期徒刑拘役并罚,处理如下:
1、有期徒刑拘役并罚的,执行有期徒刑;
2、若有期徒刑和拘役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原红霞律师介绍:
姓名:原红霞
英文名
性别:女
所属事务所山西亚圣律师事务所
专业类型民商事
资格证号A20061405020273
取得律师资格证时间
执业证号11405200811705646
取得律师执业证时间
在晋城开始执业时间
政治面貌群众
工作语言汉语
业务专长劳动人事婚姻家庭合同法
个人简介2008年在山西亚圣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
社会活动
教育及工作经历山西亚圣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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