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内是否应续延劳动合同一年(医疗期内是否应续延劳动合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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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彬律师解答:
医疗期内应当续订劳动合同。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劳动合同不能终止的期限。医疗期内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顺延至医疗期结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不遵守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接触职业危害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接触职业危害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但是,本法第二款规定的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冯彬律师介绍:
姓名:冯彬
性别:男
执业证号:11101200110780491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
执业状态:执业,执业机构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
律师,执业机构信息
事务所中文全称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10000E00017189P律师事务所主任单卫红
执业状态:正常办公电话85679195
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18号院世东国际中心A座806
擅长领域: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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