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对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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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诗雨律师解答:

  《刑法》对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定罪标准是: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会构成本罪。对犯本罪的行为人,一般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

  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李诗雨律师介绍:

  李诗雨,执业证号:(1510121911140298)(信息完善中……)

  性别:女,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中共预备党员律师职称:无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开始执业时间:2019-10-30

  执业机构:北京东卫(成都)律师事务所律所电话:18108093277

  联系电话:15928581607电子邮箱:leesinx@163.com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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