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既遂量刑标准是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关于执行判,裁定失职罪的既遂量刑标准,关于执行判,裁定失职罪的既遂量刑标准是多少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陈丽风律师解答:
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的,一般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陈丽风律师介绍:
性别:女
年龄:34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群众
学历:硕士
执业机构:北京市中伦(上海)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
执业状态:注销
执业证号:13101201411937373
主管机关:浦东新区司法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本站声明:该内容为地方律师司法局官网数据,于本站无关。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转载自网络,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联系本站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