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亚翠律师解答劳动仲裁期限是多长时间内(劳动仲裁的期限)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范亚翠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劳动仲裁期限是多长时间内,劳动仲裁的期限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范亚翠律师介绍:

  范亚翠

  执业证号:16101199611895200,已执业:24年

  执业机构:陕西济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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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劳动仲裁期限是多长时间内,劳动仲裁的期限

  范亚翠律师解答:

   申请劳动仲裁的有效期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在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时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限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期间中止。自中止时效期限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限继续计算。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但是,终止劳动关系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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