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昊翔律师解答已婚男可不可以和第三者共同买房产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蔡昊翔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已婚男可不可以和第三者共同买房产,已婚男可不可以和第三者共同买房给女方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蔡昊翔律师介绍:
性别:男
年龄:32
民族:
政治面貌:群众
学历:本科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上海)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
执业状态:正常
执业证号:13101201610584140
主管机关:静安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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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已婚男可不可以和第三者共同买房产
蔡昊翔律师解答:
已婚男人一般不能和第三者一起买房。夫妻共同财产应协商处理。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擅自用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买买房屋的行为无效,另一方有权请求返还该财产。
法律依据
第1062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和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和投资所得;
(三)知识产权收入;
(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丈夫和妻子在处理共同财产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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