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死亡继承人放弃股权(股东死亡后继承人退股)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股东死亡继承人放弃股,股东死亡后继承人退股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孙晋森律师解答:

   股东去世后,如何解决无继承人的问题:

   1.公司现有股东可以公司名义收回股份,然后认买、重组或受让股份。

   2.公司拒绝办理变更登记的,可以通过出具出资证明书的方式向人民法院起诉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权利,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孙晋森律师介绍:

  律师姓名:孙晋森

  执业机构: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聘用专职律师

  性别:男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执业范围:刑事辨护,民事相关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

  首次执业时间:2010-01-06

  执业证号:13201201010******

  执业状态:正常执业

  考核结果:考核过程中

  擅长领域: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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