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母子女关系可以解除吗(继子女继父母关系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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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艳霞律师解答:
子女可以解除与继父母的关系,如生父与继母、生母与继父解除婚姻关系时。但是,由继父或继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已经长大成人的,继子女应当承担对继父或继母的赡养义务,继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一般不能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7条遗产应按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本部分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部分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系列中提到的兄弟姐妹,包括有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2条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或者继父、继母与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刘艳霞律师介绍:
主要教育
内蒙古大学,法学学士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工作经历
2000年1月——2003年3月内蒙古诚誉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3年3月——2004年3月北京市中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4年3月——2006年8月北京市鑫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2006年8月——至今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专业和社会活动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应用研究中心研究员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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