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劳动能力鉴定(洛阳劳动能力鉴定在哪单位做)
劳动能力是我们生存的保障,在很多时候事故都是不经意发生的,事故对于自己的劳动能力有伤害的,可以申请职工工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劳动能力鉴定过后,工伤保险就可以进行相关赔偿了,那么在商洛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的步骤是怎么样的,下面小编就给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
一、商洛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初次鉴定步骤怎么走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可到市行政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
二、商洛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办理条件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三、商洛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办理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四、商洛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办理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是伤情影响了劳动能力才需要进行鉴定,如果工伤事故发生的比较小,不影响职工的劳动能力,那么就不需要申请对劳动能力进行鉴定。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