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玲玲律师解答销售有毒食品罪最新立案标准是多少(销售有毒食品罪最新立案标准文件)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米玲玲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销售有毒食品罪最新立案标准是多少,销售有毒食品罪最新立案标准文件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米玲玲律师介绍:
性别:女
年龄:37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学历:本科
执业机构:上海申骏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
执业状态:正常
执业证号:13101200911441751
主管机关:嘉定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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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销售有毒食品罪最新立案标准是多少,销售有毒食品罪最新立案标准文件
米玲玲律师解答:
销售有毒食品罪的最新立案标准是:
1.行为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2.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
3.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加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杂使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是掺杂使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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