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承祥律师解答交通事故双方未调解成应该如何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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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承祥律师介绍:
基本信息性别:男,年龄:39,民族:,政治面貌:群众,学历:,执业机构:山东博睿(上海)事务所,执业类别:专职,执业状态:正常,执业证号:13101201210011060,主管机关:浦东新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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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交通事故双方未调解成应该如何处理呢
刘承祥律师解答:
交通当事人之间调解失败的处理方式是通过诉讼解决。一般调解不成时,主持调解的交警部门会通知当事人以诉讼方式解决赔偿问题,然后受害人可以向法院递交诉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发生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出具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复核。当事人逾期提出复审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审申请书应当写明复审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查限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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