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的自愿原则是什么规定(民法典中的自愿原则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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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佩佩律师解答:
民法典中的自愿原则是: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胁迫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渠佩佩律师介绍:
姓名:渠佩佩
性别:女
执业证号:11101201911136625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
执业状态:执业
执业机构: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执业机构信息
事务所中文全称
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
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10000567482469L
律师事务所主任
钟文
执业状态:正常
办公电话:010-57600588
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中国国际贸易中心B座50层1-11单元
擅长领域: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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