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振华律师解答执行异议裁定书能否再审(对执行异议的裁定书不服可以申请再审吗)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彭振华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执行异议裁定书能否再审,对执行异议的裁定书不服可以申请再审吗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彭振华律师介绍:

  性别:男

  年龄:33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学历:本科

  执业机构:上海江三角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

  执业状态:正常

  执业证号:13101201210271462

  主管机关:浦东新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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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执行异议裁定书能否再审,对执行异议的裁定书不服可以申请再审吗

  彭振华律师解答:

   驳回执行异议裁定可以申请再审。认为原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确有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应当自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原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

   第303条

   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被人民法院驳回的;

   (2)有明确的排除执行对象执行的请求权,且该请求权与原判决、裁定无关;

   (三)在执行异议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的。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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