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消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要求(发包方消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规定)

  一、发包方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1、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承包人并拒绝修复。

  4、承包人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

  二、建设工程劳务分包纠纷如何预防

  (一) 做到合法分包,规范操作

  首先,项目部负责人在授权对外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要严格审查劳务分包企业的工商登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企业劳务作业的资质等情况,以免签订无效的劳务分包合同,产生不必要的劳务分包纠纷。

  其次,必须签订劳务合同。在订立劳务分包合同时,必须完备合同条款,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应采用2003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再次,要建立劳务分包合格名单。定期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考核评价,同时要加强劳务分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二) 做到劳务分包用工合法、规范

  为了避免劳动合同纠纷发生,职工劳务作业队招用农民工必须规范操作,应当按照规定先报批后使用,严禁擅自招用农民工。

  (三) 禁止使用自然人(包工头)以及无资质的劳务队伍

  “包工头”私拉滥招、非法用工、违法劳务分包、拖欠民工工资等行为,是发生劳务分包纠纷的根源。因此,禁止使用“包工头”以及无资质的劳务队伍是杜绝劳务分包纠纷的根本,也是大势所趋。

  三、哪些建筑工程合同可视为无效合同

  (1) 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 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 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发包方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建筑合同是一定要明确违约责任的,毕竟工期太长,会发生什么意外谁都预想不到,耽误一天就是一天的钱,而且建筑工程的价值一般都比较高,不是谁都能承担的起这个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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